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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委托不約定清楚,竟惹上官司
代銷中存在無權代理的事實,可以認定合同為買賣合同嗎?
摘要: 在我國,除專業外貿公司以及一部分由國家授予進出口權限的企業法人外,其他單位和自然人無權直接對外從事進出口貿易。這些單位和自然人的進出口業務需求,需通過境內的外貿代理商的代理行為予以滿足。綜觀近年來的審判實踐,外貿代理糾紛呈遞增趨勢,其中有...
摘要: 民用航空運輸企業(以下簡稱“空運人”)為提高運輸的效率和服務質量,在國內外航空運輸、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以下簡稱“空代人”)之間,往往訂立連續承運、地面服務、銷售代理的協議,規定代理方代表委托方組織貨源,承攬運輸業務,將貨物交委托方...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2012年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38次會議通過,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筆者現就該司法解釋制定的背景、目的及相關條文的理解進行說明,以利于在...
摘要: 在現代航空貨物運輸中,與航空運輸相關的攬貨、制單、報關、陸路短駁運輸等都是由貨運代理企業完成,其在貨主與航空公司間起著橋梁和媒介作用,在航空貨物運輸市場的地位十分重要。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為浦東國際機場所在地法院,近年來受理的航空貨運代理糾...
京公網安備 110101020046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