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財產糾紛是指訂立婚約的男女雙方因解除婚約向對方索還彩禮,因而產生的財產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
第一百五十二條 【技術偵查措施的實施要求】采取技術偵查措施,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措施種類、適用對象和期限執行。 偵查人員對采取技術偵查措施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對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與案件無關的材料,必須及時銷毀。 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對犯罪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機關依法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并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