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某訴馬某甲相鄰排水糾紛案
本案關注點: 鄰居新修圍墻使得權利人院子無法排水,侵犯了他人的相鄰排水權,法院調解結案。
馬某某與馬某甲本系親房兄弟,多年來鄰舍而居,相安無事。誰成想自2013年7月馬某某將自家院墻翻修后,兩家自此沖突不斷。翻修墻垣本系合理之事,為何會導致兩家沖突?原來馬某甲修建的新院墻將馬某某家排水通道堵住,致使馬某某院內積水和豬舍廢水無法排出且反流入其院落和豬舍內,嚴重影響馬某某日常生活。此矛盾經當地政府和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從中調解,始終未能解決,馬某某遂將馬某甲訴至法院,二人對簿公堂。
本院審理時,主辦法官考慮到二人系親房兄弟又是鄰居的實際情況,如直接判決不僅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矛盾還會使兩家矛盾更加激化。為此主辦法官接手該案件后,首先聯系原、被告雙方并了解其矛盾根源,后奔赴爭議現場察看實際情況,找到解決方法后,當即現場進行了調解,但因原、被告對彼此積怨頗深、對立情緒較大,未達成調解協議。后主辦法官給原、被告一周時間的冷靜期后確定開庭時間,在庭審進行到尾聲,原、被告將各自意見陳述完畢后對立情緒較為緩和時,主辦法官抓住這個時機再次組織調解,在法官苦口婆心勸解并提出解決方案的情況下,二人終達成調解協議,從根本上解決了矛盾糾紛。
做為一名基層法官,每天所從事的工作看似簡單、瑣碎甚至乏味,閱卷、開庭、制作文書、接訪當事人等是每天都要做的工作,每天從事著平凡的工作,重復著相似甚至相同的工作,面對的多是平平常?,崿嵥樗榈陌讣?,離婚、繼承、人身損害、相鄰關系等等,都發生在人們日常生活中,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他們卻要在這些家長里短,鍋碗瓢盆中,理清法律關系,在法與情、法與理當中尋求最佳結合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