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陸良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行醫案件。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被告人張某華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4年以來,張某華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在三岔河鎮某村委會開辦診所為病人診療治病,2014年4月10日、2017年1月24日先后兩次被陸良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局行政處罰,后仍無證繼續開辦診所,2017年10月16日非法行醫再次被陸良縣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局查獲。陸良縣檢察院于2018年1月31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華無視國家法律,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而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張某華在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規定,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已達到“情節嚴重”程度,構成非法行醫罪;非法行醫不僅擾亂了醫療衛生管理秩序,而且由于非法行醫者不具備執業的基本條件,醫療服務質量差,可能會帶來嚴重后果。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為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在非正規醫院就醫時一定要查看營業執照及醫生執業資格。
還有70%,馬上登錄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