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關于開展2018年度省級動物防疫補助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詢價函
各中介機構:
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省級財政支出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遼財預[2011]696號)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項目管理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擬對遼寧省農業農村廳2018年度省級動物防疫補助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現發布詢價函如下:
一、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
(一)績效評價項目概況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2018年度省級動物防疫補助項目財政資金合計15,048.20萬元,項目實施地點涉及全省14市以及所屬縣(市、區),共計三個子項目,具體包括:強制撲殺898.0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強制撲殺補助243.00萬元、省財政強制撲殺補助655.00萬元);無害化處理補助4,154.2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無害化處理補助2,429.00萬元、省財政無害化處理補助1,300.00萬元、省財政無害化處理設施以獎代補425.20萬元);強制免疫補助9,996.0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強制免疫補助8,161.00萬元、省財政強制免疫疫苗補助1,360.00萬元、無疫區檢驗檢測補助475.00萬元)。
(二)績效評價工作內容
對遼寧省農業農村廳2018年度省級動物防疫補助項目財政資金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科學制定績效評價實施方案和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合理確定績效評價標準和方法,實施績效評價,完整收集相關資料,實施現場評價的資金(地區應不低于50%),根據收集的相關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評價,并針對績效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合理建議,按時撰寫完成績效評價報告。
(三)績效評價相關要求
1.績效評價工作應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省級財政支出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遼財預〔2011〕696號)相關規定的程序開展。
2.實施現場評價的資金(地區應不低于50%)。
3.制定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應符合《省本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框架體系》(詳見附件),包含共性指標、個性指標及相關指標說明,其中:針對項目特點制定的個性化指標不少于3個。
4.行業專家應為符合《關于印發遼寧省省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遼財預〔2013〕887號)第六條所列條件且熟悉被評價項目的資金和項目管理的人員,并保證每個現場評價小組1名專家。
5.中介機構應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績效評價和專項檢查工作并向遼寧省農業農村廳提交報告及附件。
二、中介機構資格要求
1.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
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
2.應自覺抵制政府采購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從事過農業專項績效評價工作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優先考慮。三、詢價小組的組成
詢價小組由采購單位評審專家3人和監察人員1人組成,與中介機構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詢價小組。
四、評審辦法
本次詢價采購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最低評標價法是指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成交中介機構的評審方法,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中介機構作為成交中介機構的評審方法。
五、報價一覽表編制要求
參加詢價的中介機構只能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并對本項目需求做出實質性響應。
報價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書寫,并由中介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六、報價一覽表的密封、標記和報送的截止時間、地點
報價一覽表應密封、加蓋密封章,并在外包裝上標明詢價函編號、中介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報價一覽表于2019年7月5日17:00前遞交到遼寧省農業農村廳B425室。同時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格式見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4)和售后服務承諾書,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置。
七、詢價函收到回執單傳真截止時間
收到詢價函后,詢價函回執單要于2019年7月3日12:00前填報并傳真至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動物防疫處。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動物防疫處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