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管理,有效調控糧食市場,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管理規范,根據《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縣級儲備糧,是指市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全市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時保障供應的糧食(含原糧、成品糧)和食用植物油。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應成立縣級儲備糧管理領導小組,根據省、婁底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儲備計劃審定(調整)縣級儲備糧的總體布局、品種結構,落實財政補貼資金和倉儲設施,并根據需要審批儲備糧動用方案。
第四條縣級儲備糧的管理部門為市商務糧食局
?。ㄒ唬┦猩虅占Z食局負責縣級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對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并結合實際會同市財政局擬訂儲糧規模、總體布局、品種結構和動用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ǘ┦胸斦重撠煱才趴h級儲備糧的貸款利息、管理費用等財政補貼資金,保證及時足額撥付,并對財政補貼資金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ㄈ┦修r業發展銀行負責按照國家有關地方儲備糧貸款管理辦法及時足額安排縣級儲備糧所需貸款,并對發放的貸款實施信貸監管。
第五條 從事、參與縣級儲備糧經營管理、監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市商務糧食局等相關部門舉報縣級儲備糧經營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第二章 儲糧計劃
第六條 縣級儲備糧原糧實行分期均衡輪換制度,每三年為一個輪換周期(一般每年輪換儲備總量的30-40%)。市商務糧食局根據市政府批準的儲存規模、品種結構和總體布局以及承儲企業上報的輪換建議,制訂具體的縣級儲備糧年度收購、銷售計劃,會同市財政局、市農業發展銀行將承儲任務下達給承儲企業。承儲企業應嚴格按計劃執行,并及時如實向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市農業發展銀行上報執行情況。
第七條 縣級儲備成品糧油實施常換常新制度(一般每年輪換儲備總量的50%)。承儲企業應結合糧油購銷、生產加工情況,以“庫存保持常量、實物頂替輪出”方式滾動輪換,保持成品糧油儲備常換常新和始終處于數量保證、質量合格狀態。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八條 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庫條件符合國家、省規定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ǘ┚哂袡C械通風、環流薰蒸、防潮、低溫儲糧功能;
?。ㄈ┡溆谐渥愕募Z溫、水份、害蟲密度等檢查器具;
(四)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糧食保管、檢驗、防化等管理技術人員。
第九條承儲企業必須保證入庫的縣級儲備糧達到規定質量等級、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并對縣級儲備糧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第十條承儲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縣級儲備糧防火、防盜、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同時應按技術規范對儲存狀況開展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報告市商務糧食局。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縣級儲備糧的倉儲設施,不得偷盜、哄搶或者損毀縣級儲備糧。
第四章 儲糧動用
第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動用縣級儲備糧:
(一)全市糧食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市場價格出現異常波動;
?。ǘ┌l生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
(三)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動用縣級儲備糧須由市商務糧食局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動用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動用方案應當包括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格、使用安排、運輸保障等內容。未經市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縣級儲備糧。
第十四條市商務糧食局根據市政府批準的縣級儲備糧動用方案下達動用命令并具體組織實施。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直接決定動用縣級儲備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擅自改變縣級儲備糧的動用命令。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十五條縣級儲備糧的入庫成本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商務糧食局、市農業發展銀行核定。一經核定,承儲企業必須遵照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縣級儲備糧入庫成本。
第十六條縣級儲備糧的貸款利息和儲存、輪換等費用補貼納入市財政預算,由市財政承擔并及時撥付到位。輪換、動用縣級儲備糧所產生的價差虧損及有關費用由市財政據實補貼,所取得的價差收益上繳市財政。
第十七條對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由市人民政府下達的縣級儲備糧調撥銷售計劃,由市財政給予調撥費用補貼。
第十八條承儲企業要及時上報縣級儲備糧的正常損耗,經市財政局、市商務糧食局共同核定后由市財政按國家有關規定補貼,超出規定的部分由承儲企業承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損耗,承儲企業須在第一時間上報,經市財政局、市商務糧食局共同核定后由市財政承擔。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騙取、擠占、截留、挪用縣級儲備糧貸款及利息、管理費用和輪換補貼等。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可按照自身職責依法對承儲企業開展監督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干涉。在監督檢查中,檢查人員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M入承儲企業檢查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以及儲存安全狀況;
(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縣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及動用命令的執行情況;
?。ㄈ┱{閱縣級儲備糧經營管理的有關資料、憑證;
?。ㄋ模┮婪ㄌ幚磉`規違法行為。
第二十一條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在監督檢查中,一旦發現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應責成承儲企業立即糾正或限期整改,并報告上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承儲企業硬件設施不達標或因撤銷、解散、破產等原因不具備承儲條件時,應立即取消其承儲任務,并將已儲存的縣級儲備糧調出另儲。
第二十二條市農業發展銀行應當按照資金封閉管理的規定,依法加強對縣級儲備糧貸款的信貸監管,承儲企業應予以配合并積極提供相關資料和情況。
第七章 承儲責任
第二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辦法第六條之規定,擅自改變或不及時下達縣級儲備糧收購、銷售、年度輪換計劃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或發現承儲企業存在問題卻不作為的;
?。ㄈ┻`反本辦法第十六條、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之規定,不及時審核、撥付或不足額撥付儲備糧費用補貼的;
?。ㄋ模┻`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之規定,擅自動用縣級儲備糧或改變縣級儲備糧動用命令的;
(五)接到舉報或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第二十四條承儲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九、十條相關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商務糧食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承儲計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磮绦械胤絻浼Z收購、銷售、輪換計劃,或者入庫的糧食未達到收購、輪換計劃規定的質量等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的;
?。ǘΤ袃Φ膬浼Z未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或者賬賬不符、賬實不符、糧食陳化變質的;
?。ㄈ┮蚬芾聿簧瓢l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五條承儲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市商務糧食局責令其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承儲計劃;造成縣級儲備糧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虛報、瞞報承儲的儲備糧數量的;
(二)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
?。ㄈ┥米源畵Q品種、變更儲存地點和動用儲備糧的;
(四)以儲備糧擔保、清償債務的。
第二十六條承儲企業以虛購虛銷、陳糧代替新糧、虛增入庫成本等手段套取差價,騙取縣級儲備糧貸款和費用補貼的,由市商務糧食局、市財政局按照職責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破壞縣級儲備糧倉儲設施,偷盜、哄搶、損毀縣級儲備糧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追償追責。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原《漣源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漣源市商務糧食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