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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本書以對刑法第1~12條的理解、適用和立法完善為主要內容,包含“代序”和正文兩部分。“代序”中,筆者較系統地提出和論證了“常識、常理、常情”,即“為一個社會民眾長期所普遍認同并分享的那些基本生活經驗、基本是非標準、基本情感傾向”應是現代法治基礎、靈魂、最終標準,以及從觀念和制度兩方面保證刑法的制定、理解、適用均“不允許得出明顯違情悖理的結論”,是確保刑法正義最基本的倫理界限。正文部分,則以正確理解“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與刑法之間的關系為主線,對我國刑法的宗旨、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作了新的解讀,提出并論證了以保護包括犯罪人在內的全體公民為內容的“刑法不得已原則”,應是決定刑法適用范圍最基本的價值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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